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规的实施,意味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面临更加严格的要求。
江苏湃亭律师事务所受两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协助完成了两个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备案,即常州市基石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号:S09804)和青岛国道隐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号: SB2091),这两个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官网上完成产品备案结果公示。
本所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要求,协助起草修改备案所须的各项法律文件,解答备案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协助管理人完成对中基协的反馈意见的答复等。
本所凭借丰富的私募基金法律服务经验,以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和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基金管理人的高度认可,及时高效完成了这两只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备案工作。本所将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和监管新规,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