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只有对方微信号或QQ号或手机号或支付宝账号能起诉吗?

现代社会网络发达,网络交友也成为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网线一牵,天南海北、五湖四海的人在不知真实姓名的情况下就能成为知心好友,对于好友,慷慨出借钱财的人不在少数,每天都有借钱给网友的当事人来向律师求助:对方欠债不还,只有对方微信号或QQ号或手机号或支付宝账号能起诉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早就有了以下解决办法。

  1. 当我们只知道对方微信号或QQ号时:

(1)微信号、QQ号的注册信息: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

有关微信钱包的账户转账记录: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取。

(2)目前可以通过邮寄和调查令两种方式:

①邮寄:法院通过司法专递邮寄协助调查函(实务中,因法院案件量巨大,在起诉前较难获得法院协助);

②调查令:由法院向律师出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査令前往办理。

  • 凡涉及向财付通公司调取支付账户记录的,由律师持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前往调取。
  1. 当我们只知道对方手机号时:

先在网上查询该号码的归属地,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手机号所属运营公司调取该电话号码所属个人的身份信息。

  1. 当我们只知道对方支付宝账号时(通过支付宝转账时得知):
  • 可自行拨打支付宝电话95188,向支付宝申请披露对方信息,此时需要提供支付宝的交易订单流水号、你的支付宝真实姓名、对方的支付宝真实姓名、转账的金额。申请后,支付宝会发送邮件提示对方相关身份信息,根据相关身份信息可委托律师前往派出所调取对方详细身份信息。
  • 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在法院接收材料后,由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并前往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查支付宝账户的实名认证信息。

以上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过程是起诉的关键,但是在起诉前这几点也很重要:

1.保存好与对方的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在录音、聊天记录中确认借款事实);

2.起诉前应注意三年诉讼时效,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对方积极催要借款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3.如果欠款金额较大,诉讼后申请财产保全,以免对方提前转移财产,也可以促使对方积极联系回款;

4.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可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江苏省有关调查令的规定:

江苏省《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使用调查令的规定(试行)》

1.本规定所称调査令,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由其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核认为确有必要予以签发,代理律师据以向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

2.代理律师可以在起诉、审理、申请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

当事人起诉时申请调查令的,可以于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时一并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限于诉讼主体资格、管辖等与案件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

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受理后申请调查令的,应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申请再审案件审查期间申请调查令的,应于案件询问结束前提出。

二审、申请再审和再审案件,申请调查的证据应为新的证据。

3.持调查令调查的证据应为被调查人保管并与案件认定事实相关的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但不包括证人证言、物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案件使用调查令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调查令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调查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执行人户籍登记、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婚姻登记、护照信息、社会保障情况等;

(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房地产登记、机动车登记、机器设备登记、船舶登记、航空器登记、知识产权登记、股权登记,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登记情况、拆迁补偿安置情况;

(三)调查被执行人对外债权情况;

(四)调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等证据;

(五)调查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理财、支付宝、微信、京东、糯米等账户情况,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以及被执行人作为债权人的其他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等,持调查令的律师可以调查。持调查令不能调取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